【深圳大学经济学院】10月19、20日自学考试温馨提示
发布日期: 2019-10-18 09:10:12 | 作者: qidaedu | 来源: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自考办 | 查看: 1464
一、考前准备
1、考生自行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
https://www.eeagd.edu.cn/selfec/login/login.jsp打印准考证(A4纸大小)。打印准考证时务必严格按照要求,登录系统后点击【下载准考证】按钮下载准考证PDF文件并打印,不得用打印截图、网页等方式替代,不得在准考证上(包括正面、背面)做任何标记。
注意:所有考生均须凭当期报考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(不含电子身份证)参加考试,之前发放的自学考试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。自行打印的准考证上将标明本次考试座位安排信息,建议考生尽早打印,妥善保管,以免影响参加考试。
2、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。考生应提前准确查询考试地点,了解到达考点的交通路线,预留到达考点的时间。
3、带齐自行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,按时赴考。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;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,否则按违规处理。
4、准备好考试用品。考生须自备2B铅笔、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。严禁携带除2B铅笔、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橡皮之外的与考试无关的其他物品进入考场(部分科目允许考生携带简单的、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)。
二、诚信考试
1、不违规作弊。考生要认真阅读《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》、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第33号令)、《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〉中部分自学考试事项贯彻意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等有关规定,自觉遵守考场规则,自重自爱,诚信考试。
2019年9月3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《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明确自学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,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两高司法解释。广东省自考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,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,涉嫌组织作弊、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,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2、不无故缺考。本次考试,广州、深圳、清远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工作。根据省考办规定,考生违背《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》,当次考试无故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的,将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,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,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。当次考试被认定为无故缺考而记入诚信报考档案的考生,可在当次考试结束后10天内向市招考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,说明缺考理由,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。未按规定时间提出诚信报考档案修复申请而影响到下一期报考的,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。
请同学们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,祝考试顺利!
深圳大学经济学院自考办
2019年10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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